揭阳“3·26”重大火灾事故原因昨日公布,系因经营者3岁女儿玩火机所致。
省政府事故调查专家组初步查明,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郑某某(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之女,3岁,郑晓生一家住在起火建筑二楼)用打火机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作坊经营者擅自改变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质,将住宅楼改为内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灾危险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内部一条疏散楼梯,一楼楼梯口发生火灾后,海绵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员主要逃生通道;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不足,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三是起火建筑内堆放大量海绵等易燃物品,海绵被引燃后燃烧速度快、烟气温度高并且毒性大,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能力。
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根据调查情况,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火灾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警方正在全力缉捕其余2人。
事故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起火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