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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斯迈热塑性聚氨酯生产建设项目环评

   2021-07-28 90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日期:2012年1月12日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次公示1、说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2年1月12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亨斯迈聚氨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年产21000吨热塑性聚氨酯生产建设项目(租赁厂房)(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亨斯迈聚氨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1000吨热塑性聚氨酯生产建设项目(租赁厂房)

(2)建设单位:上海亨斯迈聚氨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东临卫六路,南至上海衣洋化工溶剂有限公司,西面为园区规划地块,北至上海炼升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所属行业:行业类别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东临卫六路,南至上海衣洋化工溶剂有限公司,西面为园区规划地块,北至上海炼升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产品为热塑性聚氨酯(简称TPU),产品为固态粒子,生产规模为设计产能21000t/a。

主体工程包括TPU生产装置,项目主厂房分生产车间办公室、生产区和仓库区三部分;公用工程包括给水、供电、供气、空压、循环冷却系统、冷冻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罐区、仓库、综合办公楼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水收集系统、噪声治理设施、固废暂储场地及事故废水收集池。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生产热塑性聚氨酯,属于精细化工中的工程塑料产品系列,拟选厂址在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项目建设符合该工业区的产业定位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中的鼓励类产业。

项目地区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现状总体符合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地表水黄姑塘卫六路断面只有pH值、挥发酚和石油类符合IV类水质标准,其余指标均劣于IV类标准。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较好,能满足亨斯迈(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TPU项目的环境要求。

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恶臭、污(废)水、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污(废)水进入工业区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直接影响;设备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别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规范合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环评报告书就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和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这些都得到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认同和逐步落实。

综上所述,本报告书认为,上海亨斯迈聚氨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热塑性聚氨酯生产建设项目(租赁厂房)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邮编:200233

联系人:刘先生         Email:liux@saes.sh.cn

电话:021-64085119-2603    传真:021-34610700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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